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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8日11:13 來源:人民網-金報
北京地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兩次視察北京重要指示精神,充分發揮北京全國文化中心的示范引領作用,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根據《北京典籍與經典老唱片數字化出版項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現將2019年“北京典籍與經典老唱片數字化出版項目”征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則
堅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堅持“質量第一、寧缺勿濫”的遴選原則,遵循“公平公正、科學規范”的評審程序,確保導向正確,傳播正能量,突出“一城三帶”文化內涵挖掘,塑造首都風范、古都風韻、時代風貌的城市特色,更好地發揮全國文化中心示范作用,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有機統一。
征集並扶持推廣一批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歷史文獻和鮮明歷史文化脈絡特征的數字出版物精品,將利用數字技術和網絡平台予以推廣運用,使典籍“動”起來、讓經典“唱”出來,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走出去”,讓中華文明的影響力、凝聚力、感召力更加充分地展示出來。
二、扶持重點
扶持的重點是新中國成立以前的北京歷史文獻資料、老唱片和其他有聲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弘揚、宣傳北京悠久歷史和文化,具有較高史料價值、凸顯北京城市特色的優秀地方文獻。
2.充分體現北京文化特色的重點老唱片和有聲資料。
3.以宣傳鮮明北京特色和首都風范為主要內容,具有較高的版本價值、學術價值和文化傳承價值,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典籍和有聲資料。
4.有助於北京優秀文化“走出去”的內容。
5.其他符合相關要求的典籍和有聲資料。
三、申報主體
項目申報主體為北京地區具有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出版或制作許可資質,以及網絡出版服務出版許可資質的單位。其中,以制作單位為申報主體的項目,由北京市出版單位出版,並提供雙方簽訂的出版合同草案。
四、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為2019年5月13日--23日。
五、申報材料
1.《北京典籍與經典老唱片數字化出版項目專項資金申報表》。
2.申報單位的出版或制作許可証復印件、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証書,三証合一的機構隻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3.申報作品或產品的制作小樣。
4.詳細的項目生產和出版計劃書。
5.具備完成項目相應專業的數字編輯力量、數字化加工制作能力和水平的証明材料。
6.出版合同草案復印件(加蓋雙方公章)。
7.清晰的著作權証明材料等。
六、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應具備完成申報項目所必需的相應專業的數字編輯力量、數字化加工制作條件、能力和水平。
2.申報項目不得含有去年已扶持的內容,必須能夠在2019年內完成。
3.每家單位申報典籍類項目原則上不超過5個,老唱片類項目數量原則上不得超過30個。
4.紙質材料一式五份,以普通A4紙雙面打印,左側膠裝,加蓋公章和騎縫章﹔全部申報材料電子版(U盤)應與紙質材料內容保持一致,數據准確、圖像清晰。
5.申報單位因嚴重違規或違法行為被執法部門依法處罰未滿3年的不得申報。
6.因涉嫌違法行為正在被有關部門調查或偵查,或者被有關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不得申報。
7.已經獲得我市其他財政資金扶持的,不得重復申請同等性質專項資金項目。
七、項目評審
對符合申報資格、申請材料齊全的項目予以受理、審核,同時將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專家評審委員會,依據擇優選強的原則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將向社會公示。
八、報送地址
報送地址: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三層A島125窗口(豐台區西三環南路1號﹔聯系電話:89150832、89150833)。
請各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於5月13日--23日9:00-17:00報送至上述地址。
聯系人:湛伍良
咨詢電話:55569067
本通知及附件表格請在北京市政務服務網(h ttp://banshi.beijing.gov.cn/)“通知公告”欄目中下載。
特此通知。
附件: 《北京典籍與經典老唱片數字化出版項目專項資金申報表》
(責編:王誼帆、沈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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