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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維
2019年03月05日09:55 來源:法制日報
不出所料,《法制日報》記者日前聯系到全國政協常委、九三學社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協副主席趙雯時,發現她今年的關注點依舊與知識產權有關。知識產權,是她多年來幾乎從不間斷的話題。
在連續5年向全國政協會議提交推進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提案,如今已在國務院機構改革中初步實現后,今年她將目光轉移到立法層面完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同時關注司法層面上知識產權法院的建制。
抓緊推進體系化進程
對於知識產權事業的重視,首先源於趙雯對知識產權之於經濟發展重要性的認識:“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入高質量發展階段,正處在轉換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擴大對外開放、轉換增長動力的攻關期。”
在趙雯看來,在這個大背景下,需要繼續完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回應知識產權保護新問題、創造更加有利於創新的法治環境。同時,以知識產權為主要內容的國際經貿規則主導權的爭奪更加激烈,國際知識產權治理體系面臨發展和變革。“完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也有利於進一步提升我國在國際知識產權治理領域的話語權和公信力。”
趙雯的立法建議則不止於此。抓緊推進知識產權法的體系化進程,在她看來非常重要。目前,我國知識產權法律體系是以民法總則第123條為綱領,主要由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構成。“由於分別立法等原因,上述法律法規並未進行體系化梳理和整合,缺乏科學完備的內部邏輯結構,甚至存在不一致之處。”趙雯說。
趙雯認為,應當以法典編纂為契機,抓緊推進知識產權法的體系化進程,全面梳理涉及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提煉出知識產權法的一般規則,消除法律法規之間的不一致乃至相互沖突的現象,全面提升知識產權的保護水平。
改變二元分立的現狀
正在修訂中的專利法,是趙雯關注的一個重點。
她留意到專利維權中的一個現象,即專利無效宣告程序與專利侵權訴訟程序二元分立,導致專利維權周期長。具體而言,在專利侵權訴訟中,被告通常針對原告專利申請宣告無效,在無效宣告程序期間,原告專利處於不穩定狀態,專利侵權訴訟的權利基礎可能發生變化,從而產生循環訴訟和程序往復,導致專利維權周期漫長。這就需要在專利法的修改中改革專利無效宣告程序。
我國知識產權審判體系的最新發展,為解決專利維權周期長問題提供了新的機遇。2014年以來,北京、上海、廣州三個知識產權法院相繼成立,成都、武漢、南京等地設立了15個知識產權法庭﹔2018年底,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成立。“這個新的知識產權審判體系是專門受理技術類案件的法院體系,完全可以在同一法院既審查專利權效力問題,又審理侵權糾紛,實現專利無效案件與民事侵權案件審理無縫銜接。”
著作權法也亟待完善。趙雯注意到,一方面,現行著作權法對“作品”採用了封閉式列舉的立法模式,無法滿足新業態和新經營模式下新創作形式的保護需要。另一方面,根據著作權法,“信息網絡傳播權”和“廣播權”不能完全覆蓋所有的有線和無線傳播行為。
趙雯建議在著作權法修改中對“作品”的概念作出定義,再列舉作品類型並增加兜底條款(如“其他符合保護條件的作品”),使著作權客體可以涵蓋更多新的作品類型,適應產業發展的需要。同時,建議將“廣播權”修改為“播放權”,並將非交互式的有線播放行為納入其保護范圍。
合署辦公已不合時宜
對於知識產權訴訟,這位曾經的上海市副市長並不陌生。正是在她擔任上海市副市長期間,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方案》(以下簡稱《設立方案》)。
根據《設立方案》,中央編辦批復北京、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單獨設置,上海知識產權法院與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合署辦公,黨務、宣傳、司法政務等綜合性管理事務由一套機構完成。
在趙雯看來,上海知識產權法院與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合署辦公”的運行模式,在設立之初確實體現了機構精簡的改革初衷。但是,隨著形勢的變化,“合署辦公”已落后於新時代上海發展的步伐。
比如,“合署辦公”的運行模式與中央對上海的城市功能定位不相匹配﹔不符合知識產權法院單獨設置的國際慣例,難以滿足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日益增長的迫切需求。
“‘合署辦公’模式下審判輔助、保障力量需要兼顧其他審判任務,影響知識產權案件的立審執銜接和訴訟保全的及時開展,影響集中資源開展調查研究和法治宣傳。”趙雯說。
為此,趙雯建議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按照直轄市中級法院單獨設置。趙雯認為,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單獨設置后,在現有案件管轄范圍基礎上,可以增加管轄涉知識產權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案件,以及申請執行知識產權仲裁裁決案件等。
(責編:王誼帆、沈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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