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金報

檢察機關全面履行公益訴訟、民事、行政檢察職能——

將法律監督延伸到網絡空間(法治頭條·推進網絡空間治理法治化②)

本報記者 張 璁
2021年04月09日09:51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小字號

2020年7月,杭州市民谷女士在取快遞時,被人偷拍並被惡意造謠成“出軌快遞員”。謠言擴散到多個微信群、微信公眾號等網絡平台后,引發大量點擊、閱讀以及低俗評論。這些誹謗給谷女士帶來惡劣影響,還被醫院診斷為抑郁狀態。

這起案件被寫入了今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此類嚴重擾亂網絡社會公共秩序案,司法機關應擔追訴之責,不能讓受害人畏難維權。”為此,針對網絡侵權多發、個人維權困難,最高人民檢察院就該起典型案例,指導浙江檢察機關發出檢察建議,促請公安機關以涉嫌誹謗罪立案偵查,由自訴案件轉為公訴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法律監督如何延伸適用到網絡空間的話題,日益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檢察機關近年來更加注重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檢察、公益訴訟職能,形成對網絡空間的全方位司法保護。”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廳廳長鄭新儉表示,檢察機關立足檢察職能,主動參與社會治理,“網絡空間治理已成為檢察機關一項戰略性、長期性、系統性的任務。”

辦理一案、治理一片,斬斷網絡黑灰產業鏈

“網絡黑產和灰產相互依附交織,形成一條門類齊全、分工精細、合作緊密的產業鏈條,多數網絡犯罪就發生在這一鏈條上。”最高檢第四檢察廳辦公室主任趙瑋介紹,其中,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是黑灰產業鏈上的關鍵一環。

據檢察辦案統計,有1/4的網絡詐騙是在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后“精准出手”。2020年,檢察機關依法嚴懲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共起訴2459件6033人。

“老人機”作為主要面向老年群體的手機產品,通常功能單一、操作簡便,但這一點卻被不法分子盯上了。

2017年11月至2019年8月底,深圳某公司實際控制人吳某等人與多家手機主板生產商合作,將木馬程序植入手機主板內,以此控制手機回傳短信,獲取手機號碼、驗証碼等信息,再將其非法出售。這些非法獲取的個人信息被用於平台用戶注冊、“拉新”“刷粉”“積分返現”等。該公司通過非法控制330余萬部手機並獲取相關手機號碼及驗証碼數據500余萬條,出售這些數據后獲利人民幣790余萬元。

“這起典型案例暴露出了一條非法獲取、出售個人信息的龐大產業鏈。”浙江新昌縣檢察院承辦檢察官潘杭湖介紹,2020年6月,檢察機關對吳某等5人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提起公訴,分別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至四年六個月不等。

“除了依法嚴懲,針對網絡犯罪背后的黑灰產業鏈問題,檢察機關也在充分發揮檢察建議的作用,推動行業監管,加強源頭治理。”鄭新儉介紹,2020年11月,最高檢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出“六號檢察建議”,圍繞網絡黑灰產業鏈條整治、APP違法違規收集個人信息等問題提出治理建議,旨在加強網絡監督執法,共同推進網絡綜合治理。北京、江西等地結合司法辦案,圍繞網絡涉毒品音視頻、網絡傳銷等問題,向行政主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推動問題有效治理,起到了“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防止未成年人掉進犯罪“陷阱”

“不少在校學生的銀行卡、個人信息在網上被層層轉賣,可能只是因為最初貪圖100塊錢。”廣東佛山順德區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副主任蓬桂梅介紹說。

2019年7月,吳某(化名)和王某(化名)得知有收卡團伙收購銀行卡以幫他人公司轉賬或進行網絡刷單,即推銷、聯系他人開辦多張銀行卡、U盾和配套手機卡,以100元至500元一套的價格予以收購,然后再以400元至800元一套的價格賣給收卡團伙。警方破獲該案后,檢察機關審查認為,幾名犯罪嫌疑人參與犯罪情節較輕,且作案時均為未成年在校學生,認罪悔罪態度良好,取保候審期間沒有發現新的違法行為,依法對其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

但這起案件並沒有止步於此。順德區檢察院在辦案中發現,轄區內及周邊約20余所職業院校、普通中學的在校學生存在隨意出售個人銀行卡賺取小利現象。

為此,檢察機關向順德區教育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其督促轄區內學校加強學生個人信息保護和規范使用銀行卡意識。不僅督促涉案學校約談出售銀行卡涉案學生及其家長,強化法治意識與個人信息自我保護安全意識,而且要求涉案學校開展學生防范網絡犯罪、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專項教育,斬斷犯罪分子伸向廣大在校學生的黑手。

“當前,網絡犯罪的非接觸性降低了犯罪的悖德感,加之犯罪專業門檻降低、收益較高,致使大量法律意識薄弱、社會經驗不足的年輕人掉進犯罪‘陷阱’。”趙瑋介紹,2020年,檢察機關起訴的網絡犯罪案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數同比上升35.1%,在校學生人數同比增長80%。

為此,檢察機關堅持“懲防並舉、預防為先”,特別是針對“斷卡”行動中發現的在校學生、未成年人等群體法律意識薄弱、容易被利誘幫助網絡犯罪等突出問題進行法律監督。

同時,最高檢結合司法辦案發現,當前網絡平台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重視不夠、措施不夠到位,存在不少薄弱環節,集中體現在“事前預防意識比較鬆懈、事中監管機制不夠健全、事后投訴舉報渠道不暢”。“為此,我們建議網絡平台把落實未成年人保護責任放在優先位置。”最高檢第九檢察廳廳長史衛忠表示,要提升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技術水平,完善網絡游戲、網絡購物、網絡交友的身份審核、准入門檻、內容管理、消費限制、時長限制等配套監管措施,實現網絡空間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全覆蓋”“無死角”。

加強公益訴訟促進網絡健康發展

隨著互聯網經濟蓬勃發展,一些網絡平台出現不正當競爭、損害消費者權益等問題。近年來,檢察機關充分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通過訴前檢察建議、支持起訴、提起公益訴訟等方式,推動行政機關加強行政監管、嚴格執法,督促網絡平台履行治理責任、崇法守法、合規經營,保障互聯網經濟規范健康發展。

2020年初,貴州省黔西縣某網絡餐飲平台代理商對當地多家網絡餐飲經營者要求,隻能接受其一家提供的平台服務,否則就對其作下線處理,或提高服務費收取標准、下調星級指數、利用技術手段限制交易等,以此強制經營者在其和競爭對手之間進行“二選一”。

2020年4月,貴州省黔西縣檢察院接到群眾舉報線索、依法立案后,經審查認為,本案中的“二選一”行為既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也損害了網絡餐飲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為此,檢察機關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發出行政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對此網絡餐飲平台代理商涉嫌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查証后依法處理,對轄區內網絡餐飲平台存在的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開展全面排查整治。

“這起案例是檢察機關開展互聯網領域公益訴訟的積極探索。”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八檢察廳副廳長徐全兵說。據介紹,最高檢近年來積極指導各地檢察機關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保護、互聯網平台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等相關公益訴訟案件的辦理。如北京市檢察機關通過制發訴前檢察建議,督促行政機關對網絡平台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違法行為加強監管﹔河北、上海、江蘇等地檢察機關辦理了利用互聯網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或隱私權的民事公益訴訟案,均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

據統計,截至2020年底,全國已有18個省級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或決議,授權檢察機關在互聯網侵害公益、個人信息保護等相關領域探索公益訴訟實踐。“要切實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於‘拓展公益訴訟案件范圍’要求,以法治思維推動互聯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徐全兵表示,檢察機關將進一步積極參與網絡空間綜合治理,協同社會各界推進網絡共治,為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提供堅實保障,為建設網絡強國保駕護航。

(責編:王誼帆、沈光倩)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